投资人关系
公司治理
内部稽核
本公司设置隶属于董事会之内部稽核单位,并依公司规模、业务情况、管理需要及其他有关法令之规定,配置专任稽核人员共计2名,负责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本公司内部稽核主管之任免,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报至董事会核定;内部稽核人员之考评与薪资报酬,签报董事长后送董事会核定。
内部稽核之目的在协助董事会及经理人检查及覆核内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营运之效果与效率,并适时提供改善建议,以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续有效实施及作为检讨修正内部控制制度之依据。
内部稽核规程明订内部稽核覆核公司作业程序的内部控制,并报告该等控制之设计及例行实务作业是否适当及其效果和效率;其范围包涵公司所有作业及其子公司。
内部稽核单位依稽核计画执行工作,此稽核计画依风险评估结果拟订经董事会通过;内部稽核人员秉持超然独立之精神,以客观公正之立场确实执行其职务,并定期或必要时向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报告稽核业务。
内部稽核覆核各单位所执行的自行评估,包括评估该作业是否执行并覆核文件以确保执行的品质,并综合自行评估结果,报告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